李凯: 您好,您于2019年2月22日向市长信箱反映的“建议撤销公安局人民医院段强制减速带”的信访事项的信件(编号66461)已收悉,根据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“属地管理,分级负责,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来信已转交警大队受理,现回复如下: 近日,我局交警大队接到市民电话和来信反映安康路公安局、人民医院门口减速埂对前往人民医院就诊的病人有一定影响。为回应市民要求,经我局交警大队研究决定,对安康路公安局、人民医院门口的减速埂予以拆除。
为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,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我局交警大队将在安康路两端增设限速30码的标志牌,同时,加大该路段的管控力度,全力确保安康路道路交通安全、畅通、有序。 以上回复情况,我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3月11日10时30分许通过电话将办理情况告知于您。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有任何的疑问,请拨打咨询电话0838-8203737.
感谢您的来信,祝您工作顺利,生活愉快! 什邡市公安局 2019年3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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