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代祥:
您好! 您于2018年12月1日向市长信箱反映的“建议我们什邡公交车也实行微信扫码支付”(流水号:66303)转办件收悉,按照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来信已转市交通运输局受理,现回复如下:
经核实,市交通局和公交公司已联系银行,就公交车开通移动支付业务支付乘车费用进行咨询,银行答复现有技术还达不到移动支付业务的要求。因此,我市公交车暂未能开通移动支付业务。请谅解!
以上回复情况,我单位工作人员于12月13日通过电话与您联系,我们将办理情况告知于您。 感谢您的来信,祝工作顺利,生活愉快!
什邡市交通运输局
2018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