剑松: 你好!你于2019年4月29日向《什邡市市长信箱》反映的“双盛镇亭江小区十栋、十二栋部份底层住户私自占用公共出行通道搭建棚户,更有甚者修筑围墙、圈成院坝。影响小区和谐。”事项(流水号66619)已收悉,按照“属地管理”原则交由我镇办理,现答复如下: 1、在收悉你的情况反映后,镇领导高度重视,及时安排工作人中到现场了解核实相关情况。你反映的情况属实。
2、亭江小区是我镇“5.12”地震灾后农房集中建房点,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。自5月7日起,经过亭江村村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共同努力,10栋与11栋之间东侧住户的圈建墙体已于5月12日全部拆除。其余两户有围建墙体的住户也将尽快自行拆除。
3、“小区是我家”,公共秩序的维护是小区居民共同的责任。 感谢你对亭江小区公共管理的积极参与,祝你生活愉快! 双盛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3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