尹书恒: 您好,您于2020年12月9日向市长信箱反映的“关于人行道三轮车占道问题”的信访事项的信件(编号71006)已收悉,根据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“属地管理,分级负责,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来信已转交警大队办理,现回复如下: 首先,感谢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针对您反映的问题,我局交警大队采取措施如下: 一、安排城区巡逻中队加强城区道路巡逻管控,加大对电动三、四轮无牌、无证、违停、逆向行驶、占道行驶、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。2020年1月1日至11月30日,共查处三、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1785起,暂扣电动三、四轮车512余辆。 二、我局交警大队加强宣传教育力度。一是组织民警深入社区、企业、多车单位等进行宣传,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,引导群众自觉办理车辆入户登记和驾驶证;二是在查处过程中,向违法驾驶员宣传无证驾驶、无牌上路的危害性。 以上回复情况,我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12月15日16时20分通过电话将办理情况告知于您。
如您对上述的回复有任何的疑问,请拨打咨询电话 19981 070362。
感谢您的来信,祝您工作顺利,生活愉快! 什邡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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